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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行导读:排行榜综述
评价委员会
评委会章程 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排名:1-100 101-200 201-300 301-400 401-500 501-600 |
2.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客观评价中国高校发展的成果,塑造中国高等教育评价品牌。特制定本章程。
3. 本着“大众参与,大众评选”的宗旨,邀请中国各行业致力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评价研究工作的专家和学者组成的机构。在评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审议、研究和制定中国校友会中国大学排行榜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评审、鉴定和收集评选活动相关奖励成果和数据信息等有关事项。
4. 评价委员会旨在推动中国高等教育评价事业发展,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中国高等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组 成
1.
评价委员会设主任1人等,并特设顾问委员会。下设3个分会,即学术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其人选由活动会议通过,评委会主任聘任。各委员会委员任期1年。
2. 委员会分会人员设置如下:
学术委员会: 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监审委员会: 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执行委员会: 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3. 各委员会委员的撤换,由各委员会分会主任提出并经评委会委员多数通过,报评价委员会主任批准。
4. 各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根据活动需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宜,在学术问题上,注意保护少数人的意见。委员会分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商讨、决定分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 权
1. 审议、研究和制定中国校友会中国大学排行榜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评审、鉴定和收集评选活动相关数据信息等有关事项。受评委会主任委托对涉及活动重要问题的其他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2. 评审申报的中国校友会中国大学排行榜评选活动各类奖励的成果。
3. 指导、组织中国校友会中国大学排行榜评选活动学术交流活动。
4. 修改本章程,须经评选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经委员会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报委员会会议批准。
第四章 附 则
1. 本章程由评选活动会议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评选活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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